
近期,臺灣YouTube圈開始出現多個抄襲爭議,引起抄襲界線的討論。正好,今天有人傳給我這篇文章,主題跟我一篇前幾天的文章一樣,所以我就稍微看了一下,發現都是針對同一份研究的討論,不過分享給我的這篇「科技新報」文章,是直接翻譯了「Bleeping Computer」這個網站的報導。按照時間順序,原研究團隊的文章發表於8月3日;Bleeping Computer在5日報導了這個研究;我是在6日讀完了研究並寫了一個整理;科技新報則是在8日從Bleeping Computer轉報導了這個研究。
雖然把這樣的消息分享給大家是很好的一件是,不過科技新報並沒有像我或Bleeping Computer一樣加入原研究的連結,也幾乎沒有加上個人觀點,而是直接寫「據《Bleeping Computer》報導…」,所以除了可能未經同意直接翻譯並刊登營利的嫌疑(有點像尼克星那樣),更讓我好奇作者(更像是譯者)由沒有實際讀過這個研究報告,因為如果再沒有讀過就翻譯的情況下,可能會像口耳相傳的謠言一樣失去原本應該要有的正確性。

所以關係如上圖,沒辦法確定科技新報有沒有參考到原本的研究。這讓我很好奇,「參考」的限度是什麼? 是像Bleeping Computer一樣的整理? 還是像我這樣的整理+翻譯? 還是像科技新報一樣的翻譯別人的整理?
我不是法律專家,也不是被抄襲的對象,但是雖然我不覺得科技新報的行為需要被譴責,但是的確應該探究一下這樣做到底好不好? 我目前還不知道該做出怎麼樣的評論,但是你要是有任何想法,都可以在下面留言。